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房产汽车 > 正文
    购物车
    0

    停车位停车咋被贴条追踪 新城交警将尽快消除私划车位痕迹

    信息发布者:贾氏一族
    2018-10-24 21:48:20   转载

    华商报讯(记者 佘欣 实习记者 尤洁)昨日,西安新城交警部门表示,道沿上并未施划车位,将尽快消除西一路集美婚纱城门口私划车位痕迹。

      城管:会设标识提醒,让车不再误停

      10月20日,张先生将车停在西一路和南新街十字西100米路北的婚纱城门口道沿上的停车位里,却被贴条处罚,对此城管称车位是婚纱城工作人员私设的,“执法人员曾用香蕉水进行清理,但没有清除干净,现在也只有这样了。”婚纱店工作人员称,不知道车位是谁划的。华商报10月23日A03版报道了此事。

      那么,这些车位到底谁划的?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一路执法中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队长外出不在,此处6个停车位不清楚是谁划的。”

      昨日下午4时30分,记者再次联系西一路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说“队长一直没回来”。该工作人员说,从2017年8月28日开始,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包括设立以及撤销都移交给交警部门负责。

      针对婚纱城工作人员所说的可以临时停车,该工作人员回应,没有这个说法,“这些停车位有误导的嫌疑,下一步会在无效停车位设立明显标识提醒,让车辆不再误停。”

      昨日下午,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信息管理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城管执法人员负责人行道上的违停处罚,不知道这些停车位是谁划的,“如果此处停车位以前是正规的,那么就是交警部门划的,也得由交警部门撤销。”

      交警:城墙内的停车位不会是白色的

      那么,城市的正规停车位是怎样的呢?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一路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说,“从交警部门对城市停车场的认定,二环以内的区域,除了有明显‘P’字标识(牌)的停车位以外,其他的停车位全部是彩色停车位,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所设的道路位置也不一样。二环以外才有白颜色的车位。”

      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新城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正规停车位的收费,“判定停车位是否正规,是看这里有没有指示牌,有牌子就是合法的,没有牌子就不是。”

      昨日,记者联系到交警新城大队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看到报道后,就已经安排民警现场查看,确认西一路集美婚纱城门前道沿上为私自施划车位,交警部门从未在此施划过停车位,“城墙内区域的停车位肯定不会是白色的。其次,从去年8月份城管移交道沿上停车位之后,此处也不在移交名单之内,可见这一区域就不是停车区域。”

      该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负责停车位的施划和撤销,“但是在执法中交警负责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管理,城管部门负责道沿上违法停车管理。”该负责人表示,道沿上出现的私划车位的应该由交警部门纠正处理,已经安排施工人员尽快将私划车位的白色线条痕迹消除。

      评论城市细节管理需要各部门联动协调

      杨鹏

      针对华商报10月23日A03版《“停车位停车咋被贴条?”》一则报道,昨日,新城交警部门表示,将依据职责尽快消除西一路集美婚纱城门口私划车位痕迹。

      应该讲,这是一个迟到的正义,但无论如何,终归是可以避免下一个“不明真相”的市民在此处停车可能吃冤枉罚单的窘境。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希望在城市细节管理中,多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看问题,最大化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确实,城市细节,看似都是些琐碎、繁杂的小事,但正是这些细节才叠加起一个最真实的城市,影响着人们对一个城市的印象和评价。所以,打磨好细节,不仅是老百姓对城市发展的要求,也是城市管理者的责任。正所谓,城市越大,“细节”管理越重要。

      仔细分析,这些“假停车位”之所以苟延残喘至今,很大原因就在于,交警部门对于此地私划车位是否知情暂且不说,但城管部门明知停车位不合法却只管开罚单,并没有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这应该也是客观事实。

      虽然不能说不作为、不尽责,但从城市细节管理所呈现的结果来看,此事出现了监管盲区和死角,这颇有些“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味道。应该说,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同时更要避免由于信息分散、沟通不畅、条块分割的现象,造成“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局面。因而,城市细节管理要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有人管、有落实,就只有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发挥合力,才能在细节之中尽显城市之美。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